第253章 赞美意志!(1 / 2)

第四个。

杀死父母这种事儿,怎么看怎么觉得亏本。

应该把父母绑起来,逼迫它们签下合同,造出来的孩子将来都要是自已的奴隶。

嗯,所以应该是错的。

依然是叉。

最关键的就是第五个小题。

顺走朋友打火机是理所应当的。

这要是道德品质不够高的同学,一定就会选对。

但其实这是陷阱!

请观察这个题的前半部分。

请朋友吃饭!

诡异什么样的情况下,会想要请客吃饭?

求对方办事。

想杀死对方。

反正不会无缘无故请客吃饭。

毕竟诡异们哪怕是自已孩子在家吃饭,都要交餐费。

当你在求对方办事的情况下,怎么可能敢顺走对方的打火机?

当你想要杀死对方的情况下,怎么可能只顺走对方的打火机?

想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,就要揣摩出题老师的意图。

等等,朋友?

林鸣眼神一闪,抓住了重点!

请各位大声告诉我,朋友是用来干嘛的?

没错,是用来坑的!

朋友的钱比银行的好借,还不用还!

朋友的老婆比陌生人的老婆好骗,还更刺激!

再者,想要求人办事儿,肯定要找地位更高的,可地位高的怎么会和地位低的当朋友?

所以请朋友吃饭,肯定不是求对方帮忙。

所以这个题的隐藏意思,其实是想要杀死朋友!

这样的情况下,应该把对方全家打包,怎么会只拿走一个打火机。

应该勾错!

林鸣松口气,相当佩服自已的机智。

现在开始答第四大题。

这是选择题。

1,小组合作完成任务时,小明说自已不会,还在旁边玩手机偷懒,如何评判他的行为?

A:正确的,因为这是不给大家添麻烦。

B:错误的,哪怕不擅长,也要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。

C:评判?直接干死这个狗日的就行了。

D:伙同其他同学,把小明整死,然后告诉老师他因为不会做任务,不知道跑哪里去了。

这个小题,林鸣选了C。

因为能自已整死,就不要让其他小伙伴分一杯羹了。

这个答案是老生常谈了哈,答错的同学反思一下吧!

第二个。

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隐私的是:

A:未经允许,偷走姐姐的原味丝袜。

B:趁小姨睡觉时,偷走小姨的镂空胖次。

C:未经允许,让老师怀上自已的孩子。

D:邻居热情的邀请你去家里做客,并让三个女儿陪你一起吃饭,还让你进她们的房间里玩耍。

林鸣嗤笑一声,麻利的选了最后一个。

前几个是不是侵犯隐私,林鸣不知道。

但最后一个肯定不是!

因为没有这么好心的邻居,所以最后一个应该是属于意图绑架谋害,不属于侵犯隐私。

第三个。

运动会上,小红在跑步比赛时被对手不小心绊倒了,被对手拿走了金牌,她应该:

A:忍着痛站起来,笑着安慰对方,说没关系。

B:指责对手,杀死对手,成为对手!

C:杀死裁判,大骂你个狗东西眼瞎?